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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依法治教到依法强教——教育强国的法治保障

2026-09-09 07:30 来源:中国教育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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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依法治教到依法强教——教育强国的法治保障

2026年09月09日 07:30 来源:中国教育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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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是国之大计、党之大计。党的二十大明确提出到2035年建成教育强国,“十五五”规划将“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”“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”纳入国家战略部署。迈向教育强国,法治既是制度保障,也是改革引领。

回望百年,我国教育经历了教育救国、教育立国、科教兴国和教育强国四个阶段。当前正处于教育强国建设的关键节点,亟须以法治回应“十五五”新命题,以教育法典编纂为核心,筑牢教育强国法治根基。

历史回眸:从教育救国到教育立国

中国共产党自1921年成立以来,通过出台一系列决议,逐步构建起革命教育体系。1931年《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》将受教育权确立为宪法性权利,1941年《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》明确继续推行消灭文盲政策,普及国民教育。教育成为革命救国的重要组成部分。

新中国成立后,教育法治进入“确立主权、塑造国民”阶段。国家开展扫盲运动,收回教育主权,按社会主义需要改造教育体制。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》为新中国文化教育事业奠定政策基础,“五四宪法”以根本大法形式确立公民受教育权,到1964年全国近一亿人脱盲。

从教育救国到教育立国,教育由支持革命到推动国家富强,解决教育主权问题,扩大受教育权,推动扫盲与政治教育普及,为教育强国战略奠定了基础。

时代跨越:从教育立国到科教兴国

改革开放后,教育法治进入服务发展、构建体系时期。邓小平关于“发展科学技术,不抓教育不行”的论断奠定了科教兴国战略思想基础。1980年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》开启教育法治建设序幕,此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相继出台,我国教育法律体系框架基本形成。

法治重心向促进公平、提升质量不断深化。2006年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》突出均衡发展,2010年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(2010—2020 年)》提出“六修五立”,2015年修正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进一步明确教育均衡发展目标,着力缩小城乡、区域和校际差距。

在这一阶段,教育法律体系持续完善,推动教育持续走向规范化、法治化。

未来展望:从科教兴国到教育强国

党的十九大提出建设教育强国以来,我国持续深入推进依法治教。在立法层面,修订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》,制定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》,补齐立法短板,完善全学段教育法律体系。在制度层面,出台校外培训、未成年人学校保护等规章;健全教育执法和督导制度,推动教育治理由政策管控向依法监管转型。在实践层面,落实高校章程管理,完善教育纠纷多元化解机制,明确教师惩戒权责;实现法治副校长全覆盖,开展法治宣传教育;提出编纂教育法典,构建政府依法行政、学校依法办学、教师依法执教、社会依法支持教育的现代教育治理格局。

未来,教育法治须由要素驱动转向创新驱动,破解四大核心议题:

第一,以科学立法完善教育法治体系。推进教育法典编纂,构建逻辑统一、价值引领的制度体系。围绕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,健全科研经费容错减负机制,规范人才头衔管理制度;完善重点领域立法,构建覆盖各级各类教育的现代教育法治体系。

第二,以严格执法护航教育改革。强化教育数字化监管,明确平台建设标准、数据安全边界和师生数字权益规则,守住伦理底线。深化监管改革,统一执法标准与裁量规范,规范办学、收费、招生等重点领域执法。加强教材审核,推广国家级优秀教材。

第三,以公正司法守护教育公平。完善教育纠纷多元化解机制,畅通师生、办学主体维权渠道,保障受教育权、教师合法权益和学校办学自主权。通过典型案例明晰权责边界,保障科研自由和学术评价独立性。

第四,以全民守法涵养教育生态。依法保障教师权益,让尊师重教成为社会自觉。推进教育法治宣传,压实学校、家庭、社会责任,构建政府依法监管、学校依法办学、教师依法执教、学生依法就学、社会依法支持的法治生态。

百年教育法治见证了我国从教育救国到建设教育强国的跨越。站在新起点上,唯有“法典化”与“治理现代化”双轮驱动,才能为建设教育强国筑牢法治根基。

(张鑫 作者系广西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基地特聘研究员,本文为广西教育科学“十四五”规划重大课题“教育数字化立法研究”[2025JD25]阶段性成果)

(责任编辑:王跃跃)